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所需材料
  一、非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畢業(yè)的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: 
  1.《教師資格申請表》原件一式兩份(A3型紙,雙面打。 
  2.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3.畢業(yè)證書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4.《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》(當年有效)。 
  5.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》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6.《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》(當年有效)。 
  7.《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、教育心理學合格證》原件。 
  8.申請認定中等職業(yè)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,還需提供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9.近期1寸免冠正面頭部彩色相片一張(與《教師資格申請表》所貼照片為同底版)。 
  二、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畢業(yè)的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: 
  1.《教師資格申請表》原件一式兩份(A3型紙,雙面打。。 
  2.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3.畢業(yè)證書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4.《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》(當年有效)。 
  5.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》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6.《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》(當年有效)。 
  7.在校期間成績單(與提交的畢業(yè)證書對應,取自申請人人事檔案)原件、復印件;成績單中無教育實習成績的,還需提交教育實習鑒定表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8.畢業(yè)生《就業(yè)報到證》原件、復印件; 
  9.申請認定中等職業(yè)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,還需提供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、復印件。 
  10.近期1寸免冠正面頭部彩色相片一張(與《教師資格申請表》所貼照片為同底版)。 
以上各項材料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,缺一不可。申請人可在市教育局人事處網頁“表格下載”欄目下載申請教師資格的相關表格和填寫說明。
